网站首页 | 经济学论文 | 证券金融 | 管理学 | 会计审计 | 法学论文 | 医药学论文 | 社会学论文 | 教育论文 | 计算机 | 艺术论文 | 哲学论文 | 财务管理 |
写论文网
  • 基本理论论文
  • 成本管理论文
  • 旅游管理论文
  • 行政管理论文
  • 市场营销论文
  • 秘书文秘论文
  • 档案管理论文
  • 人力资源论文
  • 管理其它论文
  • 您的位置:写论文网 > 管理学 > 行政管理论文 > 玛纳斯英雄史诗 [我国三大英... 正文 2019-11-28 07:34:42

    玛纳斯英雄史诗 [我国三大英雄史诗之一《玛纳斯》著作权案终审]

    相关热词搜索:

    我国三大英雄史诗之一《玛纳斯》著作权案终审

    我国三大英雄史诗之一《玛纳斯》著作权案终审 围绕我国三大英雄史诗之一《玛纳斯》产生的著作权纠纷案终于有了结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日前终审裁定,由国家组织翻译的《玛纳斯》 著作权不属个人,驳回了张永海等三人的诉讼请求。

    《玛纳斯》是一部与蒙古族的《江格尔》、藏族的《格萨尔》齐名的英雄 史诗。这部文学作品,在中外文学史上享有很高声誉。

    1992年,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了由刘发俊、朱玛拉依及尚锡静三人翻 译完成的《玛纳斯》第一部上、下汉文版,刘发俊为此书的出版发行写了前言和 后记。在后记中刘发俊表述,《玛纳斯》一书自第1章至第23章为刘发俊和朱玛 拉依翻译,第24章至第35章由尚锡静翻译,全诗的整理工作由刘发俊一人完成。

    而尚锡静的丈夫张永海(尚锡静已于1987年去世)认为:该翻译作品中第 23章其实应为尚锡静翻译完成,而刘发俊将23章说成是自己和朱玛拉依翻译完成, 侵犯了尚锡静对该章节的著作权。张永海与其子于2002年8月以侵权为由将刘发 俊和新疆人民出版社告上法庭,称两被告侵犯了尚锡静的著作权,要求被告赔偿 99万元。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发俊在后记中表述第23章是自己和 朱玛拉依翻译,侵犯了尚锡静对该章节的著作权,令其公开发表更正并赔礼道歉, 并赔偿张永海等人10万元;
    同时驳回张永海对出版社的起诉。刘发俊不服判决, 将此案上诉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刘发俊、尚锡静等人对《玛纳 斯》第一部汉文版享有著作权缺乏法律依据,该书的后记部分虽然是刘发俊所写, 但刘发俊是按组织安排所撰写的,责任并非应由刘发俊承担。另外,在《玛纳斯》 的翻译出版过程中,尚锡静是由组织指派与其他成员一起参与了《玛纳斯》的翻 译工作,所以《玛纳斯》的著作权应当归组织者所有,尚锡静对该书不享有著作 权。

    新华网·彭霞

    • 范文大全
    • 教案
    • 优秀作文
    • 教师范文
    • 综合阅读
    • 读后感
    • 说说
    玛纳斯英雄史诗 [我国三大英雄史诗之一《玛纳斯》著作权案终审] 》由(写论文网)整理提供,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Copyright © 2019 写论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