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经济学论文 | 证券金融 | 管理学 | 会计审计 | 法学论文 | 医药学论文 | 社会学论文 | 教育论文 | 计算机 | 艺术论文 | 哲学论文 | 财务管理 |
写论文网
  • 教育理论论文
  • 基础教育论文
  • 中等教育论文
  • 高等教育论文
  • 职业教育论文
  • 心理学论文
  • 学科教育论文
  • 英语教学论文
  • 您的位置:写论文网 > 教育论文 > 学科教育论文 > [近代史论文3000字鸦片战争历... 正文 2019-09-23 09:11:24

    [近代史论文3000字鸦片战争历史] 鸦片战争近代史论文

    相关热词搜索:

    近代史论文3000字鸦片战争历史

    近代史论文3000字鸦片战争历史 近代史3000字论文关于鸦片战争范文篇一:《试论鸦片战争前后中国 传统观念的变迁》 论文关键词:夷夏观;本末观;义利观;人才观 论文摘要:鸦片战争前后,中国传统道德中的夷夏观、本末观、义利 观、人才观发生了转变,其总的表现是逐渐抛弃传统观念的主观主义和理想主义 色彩,转向现实主义。这四个方面的转变在当时是相对徽小的,但是它们开始了 中国传统观念的近代化进程。

    鸦片战争是中国历史的一个重大转折,它改变了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 自然进程,中国由此开始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中国思想家们面临一个“数 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他们不得不改变传统观念,以适应社会的变迁。我们试图 从夷夏观、本末观、义利观、人才观这四个方面来讨论鸦片战争前后传统观念的 转变,以求教于方家。

    一、夷夏观念的转变和学习西方思潮的渐起 鸦片战争前,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西方的英、法、荷等国乃是“未 受教化”的“蛮夷之邦”,“腿不能打弯”、“一扑即不能起”、“不善陆战”等主观歧视 的观念在很多高级官员中非常普遍。他们对西方的科学技 术多抱盲目鄙视的眼光,视之为“奇技淫巧”,甚至连比较开明的梁廷榕也认 为:“天朝全胜之时,既资其力,又师其能,延其人而受其学,失体孰甚!彼之火炮, 始自明初,大率因中国地雷飞炮之旧而推广之。夹板船,亦郑和所图而与之者。

    即其算学所称东来之借根法,亦得诸中国。但能实事求是,先为不可胜,夷将如 我何!不然而反求胜夷之道夷者,古今无是理也。”梁廷榕的观点在当时颇有代表 性,他认为没有必要学习西方先进科技,因为西方先进科技都是源于中国,而且 向西方“蛮夷小国”学习有损中华国威,于理不通。

    在英军的坚船利炮面前,“天朝上国”被远隔重洋的“蛮夷小国”轻松击 败,这对时人特别是亲历了鸦片战争的部分清朝官员和知识分子产生了极大的思 想震撼。他们逐渐认识到,“夷”不一定不如“夏”,甚至在某些方面“夷”要强于“夏”,其明显表现就是对英军军事技术的推崇。还在鸦片战争进行的过程中,少数具有 敏锐眼光的官员就开始重视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1840年春,林则徐曾“捐资仿 造两船,底用铜包,蓬如洋式”。

    1841年春,龚振麟以林则徐提供的《火轮船图说》一书为指导,制成 一条车轮战船,时速可达3.5海里。战后,林则徐又委托黄冕试制成功开花炮弹。

    虽然战后最初的学习主要集中于军事和造船技术,但出于学习这些技 术和对外交涉的需要,了解英国等西方国家的情况显然也是非常必要的。在鸦片 战争爆发前,林则徐等人通过编译《澳门新闻纸》、《华事夷言》、《四洲志》 等书籍、杂志,搜集地球仪、航海图、地图资料等多种方式,积极了解西方国家 概况,为对外交涉和可能发生的战争做准备。这些工作为后来人们学习和了解西 方国家提供了基本资料,在客观上起了开创性的作用。魏源在林则徐主持编译的 《四洲志》的基础上,写成《海国图志》一书,提出“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主张, 在当时产生了积极影响。此后又有徐继舍的《壕环志略》、姚莹的《康牺纪行汉 梁廷榕的《海国四说》等介绍西方和世界形势的书籍问世,反映了当时人们了解 外部世界的渴望,开拓了人们的视野,促使国人逐渐改变封闭、自大、守旧的观 念,加速了传统“夷夏观念”的转变。

    二、本末观的转变和发展工商的呼声 在中国历史上,农本商末的本末观长期处于主导地位,历代统治者也 从各个方面积极宣传和贯彻,长期实行重农抑商政策。这是封建统治者巩固政权 的重要手段,也是封闭的小农经济必然的外部表现。鸦片战争的失败,使关心国 运的先进人士开始了新的思考,如包世臣就提出:“本末皆富,则家给人足”。而 龚自珍的“食货并重”、魏源的“本末相辅”虽然和包世臣的说法不同,但重视工商 的基本意思是一致的。在重视工商的思想基础上,少数进步思想家提出要发展民 族工商业,如魏源就主张允许民间自行设厂,军火工厂也可生产民品。为解决当 时严重的白银外流、银源枯竭的问题,他提出了发展银矿业的主张,并建议改变 以往专由官办的办法,奖励商民开采,他说:“但官不禁民之采,则荷镭云趋,裹 粮鹜赴。官特置局,税其十之一二,而不立定额,特见银之出不可思议,税之出 不可胜用,沛乎若泉涌,浩乎若江河,何必官为开采,致防不得偿失,财不足用 乎”林则徐也主张允许商民经营银矿:“召集商民,听其朋资伙办,成则嘉奖,歇 亦不追。”林则徐等人的主张虽然是针对具体问题而发,但是对于改变传统重农 轻商的本末观显然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鸦片战争前,由于受传统夷夏观念和重农抑商思想的影响,绝大多数 清朝官吏和知识分子都把中外贸易当成是中国对藩属国和“化外蛮夷之邦”的“恩 赐”,是“怀柔远人”的一种策略,因此在战前,很多清朝官吏和知识分子都曾主 张断绝中外贸易,以杜绝鸦片的大量流如,并“以示惩戒”,如包世臣就说:“一切 洋货皆非所需”,因此要“绝夷船,即自拔木塞源”把断绝中外贸易看作是杜绝鸦 片流人、阻止白银外流的最佳办法。以理性来看,这种做法未免过于偏激,事实 上也难以实现,但在当时的中国精英们看来则是天经地义的,其思想根源就在于 对西方的误解或者说无知,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对中外贸易的错误认识。

    此外,中国的知识精英们还认为,西方需要中国出口的茶叶、大黄等 物来帮助他们调理身体,否则就会因为消化不良而死亡。这种观念是一种误解和 无知,但是其根源还在于崇夏鄙夷的传统夷夏观。鸦片战争促使一部分有识之士 在对西方深人了解的同时,开始改变传统的对外贸易观念。如林则徐指出,应实 行禁烟,并发展同西方国家的正当贸易。魏源也指出,发展进出口贸易能够增加 国家收人,改善同西方国家的关系。

    三、义利观—由重义轻利到义利并重 从鸦片战争前后开始,从龚自珍、魏源到孙中山、章太炎等,历经余 年的苦苦探索,晚清义利观基本上完成了由传统的重义轻利、贵义贱利向义利并 重的资本主义义利观的转变。

    龚自珍、魏源是晚清义利观演变的首倡者。龚自珍是封建末世地主阶 级中的开明者,他面对商品经济和内外贸易迅速发展,特别是鸦片贸易引起中国 白银外流、银贵钱贱等严峻问题的现实,大胆肯定“利”和“私”,肯定人们对“私 利”的合理追求,批判义利对立的义利观,鼓励发展工商贸易。魏源则提出了的 振兴工商业等具有实践性的一系列建议,这些建议是在外国军事、经济侵略的刺 激下的自发反应,反映了先进的中国人对西方侵略的现实思考。

    稍后的洋务活动家群体在思想上继承并发展了龚自珍、魏源的思想, 如左宗棠就认为:“吾益人而不厉乎人,尽吾力,食吾功焉,斯亦可矣。”陈炽则 进一步指出:“惟有利而后能有义,亦惟有义而后可能获利。”肯定追求个人的正 当利益,并指出“利”和“义”在本质上的依存性。在此基础上,康有为、梁启超等 维新思想家吸收西方思想,对公利与私利的关系给予较多关注。维新人士受到西 学的影响较多,但是他们并没有全盘接受西方的功利主义义利观,对狭隘的自私 自利的功利主义义利观还作了专门的批判。康、梁在“中西会通”思想的指导下,追求中西文化的完美结合。他们试图调和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个人利益与国家 利益,推崇群体利益和国家利益,这使他们的思想易于为时人所接受。维新人士 把传统义利观的改造与反对封建专制、反对封建礼教的现实政治斗争紧密结合起 来,主张“天赋人权论”,要求实现资产阶级民权、自由和平等;主张“新民”,要求 建立资产阶级新伦理。维新人士的义利观具有鲜明的资产阶级色彩,反映了中国 新兴资产阶级的社会和经济要求,顺应了近代社会的发展潮流。

    作为革命人士的思想代表,孙中山、章太炎在义利观问题上突出“义”、 “公”,这是与当时的社会状况和革命任务的需要相适应的。一方面,社会、政治、 经济的发展和洋务思潮、维新思想的宣传,使重利、求利观念已经成为全社会的 共识,革命人士也就不需再作专门的大力提倡;另一方面,艰苦的革命斗争需要 革命人士具备坚强的革命精神,发扬大公无私的道德风尚,勇于牺牲,乐于奉献。

    因此,作为重要的资产阶级革命领袖,孙中山、章太炎必然要突出“义”和“公”, 当然,他们对于“利”和“私”也是肯定的。他们甚至还提出了触及封建统治基础的 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平均地权”、“均分田地”的土地改革思想,从而把反对封建制 度的斗争推到了一个新阶段。孙、章追求的是“自利”与“共利”、“私”与“公”、道 义与功利相结合的资产阶级义利观,在他们的义利观中,可以隐约看到传统义利 观的影子。

    四、人才观—新变局需新人才 人才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标准,在中国古代,人才观念的主导倾向是, “强调尊君爱民,重点在从事社会改革的任官的人才,对其他方面的人才重视不 够。”因此,中国古代人才概念的第一个共同特点是:“都具有较浓厚的政治性, 对政治、军事、文学等方面的人才重视较多,而对于自然科学家、技术发明家、 艺术家、经济管理家、能工巧匠、民间群众领袖人物是谈得较少的”。清代至鸦 片战争前,统治者实行严厉的思想统治政策,极力提倡空谈性理的程朱理学,并 多次大兴文字狱,残酷压制不同思想。在严峻的现实环境下,考据训话治学盛极 一时,文人学士埋头故纸堆,对国事民虞不闻不问。在这样的统治政策和学风影 响之下培养的人才,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此而造成整个行政机器效率低 下。

    嘉道年间,社会矛盾尖锐,一部分知识精英转而提倡经世之学,主张 做学问要学以致用,既反对繁琐考据,也反对空谈性理,由此而兴起一股畅谈“经 世之学”的风气,集中表现在“经世文编”等著作的出版发行,而以魏源主编的《清 经世文编》为代表。鸦片战争的失败和对外交涉的需要,更加深了人们对实用人才的重视。

    在西方国家的坚船利炮面前,中国的精英们认识到中国在军事技术和工业生产方 面与西方的巨大差距,而在对外交涉中对西方国家和近代国际外交的无知,也使 清政府的外交官员们深感处处掣肘。严酷的现实使他们认识到,要应对新形势的 要求,必须学习西方国家的先进技术,培养新式人才。早在战争爆发前,黄爵滋 就指出:“夫学非所用,用非所学,此举之弊也。”魏源建议延请西洋工匠、舵师, 教习制造及行船演炮之法,并于福建、广东两省武试中,增设水师一科,选拔制 造、驾驶人才,视同科举出身。这是近代较早提出的主张改革科举、要求将实用 人才纳入国家人才培养主流的议论,虽然并未得到当局的采纳,但是其影响却是 深远的。这种由现实出发主张改革科举的思想潮流是对传统人才观的重要突破, “是近代废除科举思潮的先声”,此后随着洋务运动的开展和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新式人才越来越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并在经济、政治、军事等各个方面开始发 挥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在鸦片战争前后,受国内外严峻环境的影响,中国传统观 念不得不发生相应的转变,逐渐抛弃了传统观念浓厚的主观主义和理想主义色彩, 转向现实主义。在夷夏观方面,中国人开始向近代民族主义转变,能够正视西方 国家在军事、工业等方面的先进和中国的落后,并提出向西方国家学习先进技术 的口号。在本末观方面,开始抛弃工商末业的思想,鼓励发展工商业,希望以此 对内解决民生问题,对外维护民族利益。与本末观相适应,在义利观方面虽然仍 然提倡“义”,但对于“利”并不盲目排斥,提倡义利并重、以义统利的义利观,鼓 励个人合法的求利行为。在人才观方面,为适应对外交涉、学习西方先进技术以 及发展民生的需要,提倡重视实用人才的培养和使用。这四个方面的转变最明显 的反映在龚自珍、魏源、林则徐等先进思想家的相关论述中,由此开始,中国传 统思想文化也开始了向近代化的转变。

    近代史3000字论文关于鸦片战争范文篇二:《鸦片战争前后清政府的 财政状况》 1842年,清王朝的军队最终败于英军之手。中英两国政府在泊于南京 下关江面的英军旗舰康华丽号签订了《南京条约》。自此,中国经济的发展发生 了巨大的变化,中国市场、中国经济开始与世界市场、世界经济更紧密的联系。

    与此同时,清政府的财政为了配合经济的发展,开始了它的变革之路。

    一、鸦片战争之前清政府的财政状况“清王朝的财政体制是皇室财务与国家财务分别管理”[1]中,内务府总 管皇室财务,户部总管国家财务。二者“各自独立但互相挹注”、各成系统、各有 固定的收支项目。

    (一)内务府 内务府总管皇室的财政,乃清代所特有的机构。皇室事务诸如日膳、 服饰、库贮、礼仪、工程、农庄、畜牧、警卫扈从、山泽采捕等皆由它管理。除 这些事务之外,还把持盐政、分收榷关、收受贡品。内务府主要的财源来自于皇 庄的地租,户部的拨款,工部缴纳的实物以及盐政、织造、各省大臣进献的财货 等,皇室有专门的内务府库藏。相对于户部总管的国家财务而言,收支项目稳定, 受国民经济的影响不大,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也不大。

    (二)户部总管的国家财政 鸦片战争以前,清政府的财政高度集中于中央。地方财政的收支项目 与数额,必须按户部的规定或得到户部的批准。这段时期,清政府的财政奉行“量 入为出”原则,即“在岁入的范围内管理运用岁出的原则。”[2]是一种稳定而保守 的财政。之所以实行量入为出的财政原则,主要是因为就一般情况而言,在鸦片 战争以前,清政府每年支出项目是固定的,每个项目基本有其定额,各项收入也 有其定额,且各年变动幅度不大。在承平年代,收支相抵,略有结余。结余存入 户部银库。若遇战争或灾祸等特殊情况,造成入不敷出的时候,则动用库银。若 库银不足或中央不愿动用时,则采用临时措施,如增税、开捐、加派商人报效、 盐斤加价等,以增加财政收入。

    鸦片战争以前,清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财源是来自于田赋、漕粮、专 卖收入(盐、茶专卖)、关税以及杂税。18世纪上半叶清政府开始推行摊丁入地(摊 丁入亩)制度,以田赋的形式征收丁银和地税。田赋由地方政府于每年春秋两季 征收,采取货币和实物两种形式,因此又叫“钱粮”。漕粮是一种以实物为征收对 象,用于京城的皇室、贵族和官兵的日常开度,其征收范围只包括山东、河南、 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八省。除此二者之外,盐专卖与关税也是 数量较大的两个收入项目。其中,关税有户部征收的关税和工部征收的关税之分。

    在鸦片战争之前,盐专卖和关税收入达到1116万两,占到总收入的26.62%。[3] 另外,诸收入项中还有杂税,但其数额不多。除上述各项收入的正额外,还有耗 羡,即额外的附加税。耗羡的一部分归地方,称为“养廉”,另外的解缴布政使司,叫“羡余”。田赋耗羡和漕粮耗羡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

    虽然自1795年以来,为了镇压四川、陕西、湖北等地爆发的白莲教起 义,耗费了约2.67亿元(约1.95亿两白银),使财政状况一度陷入困境,但起义平 定后又逐渐好转。到鸦片战争爆发前的1839年,户部库银结余725万余元(约529 万两白银)。[1]所以,总的来说,战前清政府的财政状况还是比较好的。其特点 可以归纳为:规模小、自主性明确、量入为出的财政、收支项目稳定和为统治阶 级服务五点。

    二、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的财政状况 (一)内战时期 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的财政可谓是江河日下。不平等条约的签订, 农民起义的爆发都加深了清政府的财政危机。特别是,1850末到1851年初爆发的 太平天国运动,进一步恶化了清政府的财政。

    内战的爆发产生了庞大的军费开支,这极大地增加了清政府的财政支 出。据统计,自内战开始到1853年,仅仅三年便产生了2963万两白银的军费开支 (《清文宗实录》卷97,第32页)。随着内战波及面的不断扩大,使得清政府控制 范围缩减进而导致了财政收入在征收范围上的缩小。1853年以后,户部原有的各 种财政收入不到旧额的十分之四、五(清代钞档:《同治六年十二月初十日户部 宝鎏奏》);1852~1863年户部的平均收入仅为道光时期常年的70.4%,其中,尤 以1853年为最低,仅为常年收入的41.5%(清代钞档:《户部大进、大出黄册及四 柱册》)。长年的入不敷出不断消耗着户部的积余。内战时期,户部不仅很少有 所积余,甚至有些年份还出现了亏损。如1852年便亏银一百九十多万两,1853 年亏银四百多万两(清代钞档:《同治四年三月十三日户部左侍郎皂保奏折清单》)。

    清政府的财政几近到了崩溃的边缘。

    户部作为中央财政的管理机构,在内战时期不可避免地陷入了严重的 财政危机之中。而地方财政也未能幸免。其中,造成地方财政危机的主要原因则 是军饷的筹措。特别是位于战区内的省份,不仅本省军队的作战布防需要粮饷的 供给,而且外省援军的云集,也需要就地供应。到了内战结束的时候,各省已经 是“库贮都久形空匮,地方财政面临瓦解。”[4] (二)内战以后内战的结束,使百废待兴、外患不断的清王朝获得了宝贵的喘息机会。

    清政府的财政也因此重新开始稳步增长。同治、光绪两朝与道光时期的财政相比, 收支规模有了明显的扩大。道光年间,户部收入常年保持在四千二百万两左右, 而到了光绪年间,几乎增加了一倍。如1885~1894年,岁入在7708万~8103万两 之间。而支出方面,也逐渐趋于平衡。光绪十年,户部对光绪七年的财政支出根 据新定科目重新核定,结果显示该年户部收入82349179两白银,支出78171450 两白银。[5] 据统计,1885~1894年10年间,清政府财政累计结余白银5988 万两白银。当然,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乐观,因为刘岳云的统计数据并没有包括意 外开支,根据当时美国驻上海领事哲美森的研究,在甲午战争以前,清政府实际 上是没有财政准备金的。所以,该时期的财政结余仍是十分有限的。

    三、财政改善措施 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的财政状况开始转恶。太平天国等内部战争的 爆发,进一步加深了清政府的财政危机,清政府的财政是一种“‘耗财有闻而生财 无策’的财政局面”。为了改善财政,摆脱所陷入的困境,清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 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使饱经战火荼毒的清王朝在恢复短暂的和平之后得到了 逐渐的恢复,直到中法战争以后,“财政支出继续保持了略有盈余。”清政府推行 的改善财政的措施大致有:增加旧税、创设新税、推广捐例和举借内外债。

    (一)增加旧税 清政府的旧税主要是田赋、漕粮、专卖收入、关税和杂税。其中属于 土地税范畴的田赋和漕粮占据了站前财政收入的70%(见表3.1)以上。清政府增加 旧税主要也是针对田赋和漕粮两项,采取的措施是预征田赋和漕粮的浮收、改折。

    (二)创设新税 创造新税,主要是开征海关税和推行厘金制度。

    1.关税 海关税与以往的于常关征收的关税不同,它直接由中央征收,成为中 央财政的财源。李鸿章认为,海关税应成为由户部管理的中央税,同时也应发挥 其对当时军费开支中临时费用的支持。他以江海关关税为例指出,海关关税的收 入除借款返还、船舶购置等既定项目以外的部分将全部送交户部。由此可以窥见, 海关关税对于临时花费支出而言,是一个强有力的收入源。除此之外,关税最大的用途就是作为向外国借款的担保。1853年小刀 会起义后,外国人开始在中国海关行政署中担任要职,建立了外国人管理中国海 关行政的税务司制度。而这个设立的税务司既负责海关征税,又负责监督中国海 关对外赔款与外债的偿付。

    自关税初开征很快成为清政府一项主要的收入来源,根据曾任海关总 税务司的罗伯特赫德的统计发现,1901年清政府的财政收入中,海关关税收入 2380万两白银,占当时总收入的26.99%。[2]由此可以看出海关关税已经成为战 后清政府财政的一项主要财源。

    2.厘金 所谓厘金,是以“厘”(商品价格的1%)作为名义上的课税基准而来的。

    最初仅仅是一种地方筹饷的方式,称为捐厘。1853年因户部和各省调拨的军费不 够,当时以刑部侍郎负责清军江北大营军饷筹措工作的雷以P,为了筹集军费便 在附近的里下河设局劝捐,规定“每米一石,捐钱五十文”,颇有成效。随后各地 陆续仿办,直至全国推行,成为一项新税种。

    厘金的征收,虽然加大了商人的负担,阻碍了商品的流通。但是厘金 却很快成为一项重要的财政收入财源,例如1892~1893年间,清政府征收了1428 万两厘金税,所占当年财政收入的19.07%,并且它的收入仍在不断地增长。厘金 税收规模的增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

    通过田赋预征和漕粮的浮收改折,本可以大幅增加清政府的财政收入, 但是与道光年间相比,光绪年间的田赋(包含了漕粮收入)并没有显著的增加,而 战后财政收入规模却有了很大程度的扩大,其中海关关税和厘金起到了非常重要 的作用。这从另一方面可以反映,晚清农业生产的衰落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三)推广捐例 捐例包括捐纳和捐输。捐纳是由朝廷向报捐人出卖官爵封典,捐输是 按商民报效银数由朝廷给予某种奖叙。捐例政策初行便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851 年清政府颁发《筹饷事例条款》规定,捐纳京官、外官、武官等职衔按1826年条 例所载银数核减一成,九折收捐。截至1852年底,捐银便达300万两。而捐输的 方式有各省地方官方与地方乡绅阶级联合,派定捐数,指名勒捐。有的向旅居外 省的本籍绅商勒捐助饷,名为“需饷孔殷”。有的直接到邻省设局劝捐或由外省在本省设局劝捐。

    (四)举借内外债 举借内债,开始于清政府1853年在陕西、山西、广东等省进行的“劝 借”。内债债务在举借之初都规定按期照数偿还,但最后并未兑现。而各省是以 库银支绌援请按捐例处理,有的由官府奏请嘉奖,有的则请照章加广本省学额。

    这样使得“劝借”发展成了“劝捐”,举债就蜕变成为捐纳或捐输了。这样的债务规 模因而不是很大。

    战后对于清政府而言,财政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支出的急速增长, 使得在进行一些建设时不得不考虑在仅仅依赖朝廷的资力之余而举外债。外债最 初是1853年至1854年间由苏松太道吴健彰经手向上海洋商举借,以雇佣外国船炮 攻打小刀会起义军,数额127788两。自1860年《北京条约》之后,清政府举借外 债的频率和规模都逐渐增加。从1861年到1865年间,苏、浙、闽、粤等省先后向 英、美各国洋商举借过十二笔外债,总额1878620万两。[4]清政府所举之外债一 般通过清政府进行,返还则实际由各海关分摊。这样清政府便将财政窘迫的危机 向海关转嫁,从一定程度缓和了财政的困境。

    四、总结 相对于鸦片战争前的财政相比,战后特别是实行了新的财政政策以后, 清政府的财政不仅规模上而且结构上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财政的变化,从一 方面反映了社会经济的变迁。战后,农业的持续衰弱和工商业经济的蓬勃发展形 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点,在财政的收支情况中也得到了表现。

    规模上而言,财政支出的规模明显加大。1842~1849年,岁入在4868 万~5343万元,岁出在4681万~4913万元;1885~1894年岁入在9352万~11790万 元,岁出在9585万~10783万元。收支近乎均增加一倍。这些数字虽然不能完全 真实地反映当时的全貌,但是仅仅是研究它的变化而言,却已然可以说明问题。

    结构上而言,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的收入和支出结构都发生了重大 的变化。简而言之,支出方面,增加了抵御西方国家侵华战争费用、对外国的赔 款、举借外债的还本付息以及向西方学习的洋务费用等项目。在水里的河工费和 塘工费上面数量减少不少。收入方面,通过从农业得到的收入份额减少,通过工 商业得到的收入份额增加。其中,厘金和关税逐渐成为收入的主要来源。近代史3000字论文关于鸦片战争范文篇三:《鸦片战争若干问题考辨》 关键词:鸦片战争;懿律;定海之战;张朝发;琦善;《穿鼻草约》;余保纯;
    台湾人民抗英斗争 摘要:以军事手段封锁一国海岸线,显然属于战争行为。1840年6月 22日,英军宣布封锁广东沿海海岸线,也就宣告了战争的开始。懿律到达广东的 时间应是1840年6月30日,而不是28日。定海之战中,张朝发受伤而死,应是鸦 片战争中第一个为国捐躯的高级将官。《穿鼻草约》根本不存在,义律与琦善达 成的所谓共识也不足以成为英军侵占香港的理据。关于虎门大战前后琦善裁撤军 备、不增援的说法可能来自于骆秉章的一份奏折。琦善可能是最先认识到英军能 够陆战之人。三元里抗英斗争发生时余保纯应为署广州府知府,而不是广州府知 府。在英船沉没的问题上,姚莹、达洪阿确有不实虚夸之词。

    一、目前,各大图书馆、档案馆所收藏的鸦片战争资料可谓汗牛充栋, 学术界的相关科研成果也是难计其数。就鸦片战争中的诸多基本问题而言,学术 界已达成不少共识,但由于对资料掌握的程度有别和解读的不同,在某些问题甚 至是重大问题上,学者之间仍存在着不同意见和争论,一些有影响的观点也还有 进一步斟酌、讨论的必要。下面,笔者拟就几个有关问题进行考证和辨析。

    二、(一)关于鸦片战争的起始时间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学术界以往大致有三种观点:一种观点以为,鸦片战 争开始于九龙之战、穿鼻之战;另一种观点则宣称,第一次定海战役当为鸦片战 争真正发端的标志;还有一种观点认定,此次战争正式开始于1840年6月,即英国 舰队大批抵达广东海面之时。

    持第一种观点的学者,可以牟安世、姚廷芳等人为代表。牟安世认为, 中英九龙之战揭开了鸦片战争的序幕,同时也是鸦片战争的正式开始〔1〕。姚廷芳认为发生于1839年11月3日的穿鼻之战是“鸦片战争的序幕,也可以说是开始 的日子”〔2〕。《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的编者认为鸦片战争始于1839年,实际也 可归为这种观点〔3〕。但这种看法存在可以商榷之处。

    鸦片战争是中英两个国家之间的战争。九龙、穿鼻战事发生前,义律 是英国政府驻华商务监督,代表英政府管理在华英国商人,发展对华外交关系, 并未获得发动战争之授权。英国外相巴麦尊虽然主导英国对华外交事务,但他毕 竟只是外相,要发动对华战争,还必须经由英国内阁和议会开会讨论、表决方能 发动。1839年10月,巴麦尊致信义律,表示英国政府准备发动战争,要义律做好 准备〔4〕,但此时巴麦尊的决定尚未成为英国政府公开的政策。直到穿鼻之战 爆发时,巴麦尊的信还在送往广东的途中,并未到达义律手里。但义律一收到巴 麦尊的信,其行为就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他一方面从广州撤走英国商人和侨民, 以确保他们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另一方面做好了等待英国侵华舰队到来的准备, 而不是再次肆无忌惮地挑起武力争端。可见,义律之前之所以发动九龙之战、穿 鼻之战,完全是他个人出于维护英国殖民强权而妄自使用武力的结果。

    李章鹏鸦片战争若干问题考辨而且,我们还须看到,在中国使用武力, 推行英国殖民强权,并非始于义律。1834年,英国驻华商务监督律劳卑为了对抗 两广总督卢坤禁运的命令,就曾下令英舰炮击过守卫珠江口的虎门炮台。如果没 有英国政府的后续行为,与律劳卑炮击事件一样,九龙之战、穿鼻之战也只不过 是另两起无关紧要的武装冲突而已,并不必然导致大规模的战争。巴麦尊之所以 作出战争的决定,更多的是迫于英国纺织资本家和鸦片商人的压力,出于对英国 战略利益的考虑,与九龙之战、穿鼻之战并无太大的关系。事实上,巴麦尊作出 战争决定时,穿鼻之战尚未发生,九龙之战的讯息也没有传回伦敦。因此笔者以 为,将九龙之战、穿鼻之战看作是鸦片战争的正式开端,是不太妥当的。

    至于第二种观点,即认为鸦片战争真正开始于第一次定海之战发生之 时,则以炎明、冯琛和王和平等人为代表①,他们十分强调浙江战场在整个鸦片 战争中的地位。不可否认,定海确实是鸦片战争中第一次重大战斗发生的地方, 浙江也确实是鸦片战争的主战场之一,但是,这与鸦片战争真正开始的时间问题 不能混为一谈。将第一次定海战役发生的时间——1840年7月5日认定为鸦片战争 正式爆发之日,显有不妥之处。

    英国外相巴麦尊致全权大臣的训令,是持上述观点学者的一个最为重 要的论据。他们认为,巴麦尊明确要求英军采取的第一项战争行动即是占领舟山 岛。这种认识,不妨说是片面地理解巴麦尊的训令的结果。实际上,以武力封锁广东海岸线才是巴麦尊训令要求采取的第一项军事行动,英国舰队到达广东海面 后也严格地执行了这一命令。宣告封锁广东海面之后,英军才陆续北上,继而占 领舟山群岛,驶抵白河口,逼迫清廷谈判。因此,谈及英国的战争行动,绝不能 忽略封锁中国海岸线这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这是毫无疑问的。

    不仅如此,笔者以为,封锁中国海岸线,在巴麦尊最初的战争构想中 还居于最为中心的地位。通观巴麦尊的训令,封锁中国沿海逼迫清政府同意英国 的要求,是英军最为主要的任务。而占领舟山岛只不过是英军行动的一个重要步 骤,它一方面为英军进一步行动提供了军事基地,另一方面则可为满足英国条约 之需——清廷割让一处岛屿给英国,打下一个很好的基础,至少造成一种既成事 实,即英军已占领舟山岛,可作与清政府进一步讨价还价的资本〔5〕。

    彻底打败、打倒清政府并不是英军的主要目的。英军第二阶段的军事 行动虽与第一阶段有很大的不同,但在战争构想上却存在一致之处。眼看封锁中 国海岸线不能达到目的,英军才转而封锁中国的漕运线,因为漕运线是清政府的 生命线。封锁漕运线之后,英军很快就如愿以偿。而根据国际法的规定,以军事 力量封锁某一国的海岸线,当然属于战争行为。但从炎明等学者的论述中,不难 看出其对战争行为外延的理解尚显狭窄,对英军封锁中国海岸线这一战争行为着 实缺乏高度的重视。

    与此同时,对第一次定海战役之前发生的厦门战斗,冯琛、炎明等人 也以为只是一次微小的战斗,不值一提。但问题的根本不在于战事的大小,而在 于其性质。如果说鸦片战争真正始于定海之战,那么此前发生的厦门战斗难道就 不属于鸦片战争如果属于的话,鸦片战争并不始于第一次定海之战可得而知。

    第三种观点是学术界的主流观点,很多学者认为,鸦片战争应该开始于1840年6 月英国舰队大批抵达广东海面之时。如茅海建就持这种观点〔6〕。

    此种看法应该说是较为合理的。但问题在于,英舰是陆陆续续而不是 在同一天抵达广东海面的,因此鸦片战争究竟发生于哪一天,仍然有待确认。但 如果承认以武力封锁一国海岸线属于战争行为,那么我们就可以认定,1840年6 月22日,即伯麦宣告封锁广东海面之时,也就正式宣告了鸦片战争的开始。

    (二)关于懿律到达广东的时间问题 关于懿律到达广东的时间,茅海建经过考察认为是1840年6月28日〔6〕, 而义律在6月30日致巴麦尊的报告中则说是当天到达〔7〕。义律的报告是一份正式的官方报告,且产生于懿律到达的当天,可信度应较高。在没有充分证据反驳 的情况下,还是当以义律的说法为准。

    (三)关于张朝发是否为战死的第一个中国高级将领问题 以往的大部分史书给读者一个印象,即三江口协副将陈连升乃是鸦片 战争中中方第一个战死的高级将领,定海水师总兵张朝发战死之真相往往被忽略 了。

    就笔者所知,最早认为张朝发是战死的应为夏燮、刘曾騄等人。在《海 疆殉难记》中,夏燮为张朝发鸣不平说:“考总兵之死,与裕帅之殉难于镇海泮 池,被人抢救,舆至余姚而卒,大略相同,徒以乌抚参奏在前,不得同邀恤典, 浙人以此惜之。”因此,他要将张朝发的事迹附记于定海县令姚怀祥之后,“以慰 其不瞑目之忠魂”〔8〕。刘曾騄则以简洁的笔调对张朝发之死作出评论,谓英船 “乃窜浙江”,“陷定海,总兵张朝发、知县姚怀祥死之”〔9〕。

    可惜的是,他们的观点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共鸣。宣扬浙江沿海军民 抗英史迹是镇海口海防历史纪念馆的基本陈列内容之一,在有关鸦片战争的展览 中,镇海口海防历史纪念馆只提到在浙江战场牺牲的葛云飞、王锡朋、郑国鸿和 谢朝恩四总兵,对最先牺牲的张朝发却只字未提。

    那么,张朝发是不是鸦片战争中第一个战死的高级将领呢这个问题又 可以分解为两个问题来回答。首先是,张朝发之死是否早于其他高级将领 厦门战斗是鸦片战争中第一场战斗。这是场小规模的冲突,双方死伤 不是很多。据闽浙总督邓廷桢、厦防同知蔡觐龙等人的奏折,清军被炮火击毙兵 弁9名;而据英军布朗底号船长鲍彻报告,英军无一伤亡②。

    接下来的战斗就是定海之战了。定海之战也被有些学者视作鸦片战争 第一场重大战斗①。在这场战斗中,负有守土之责的张朝发、姚怀祥,一个受伤 身死,一个兵败自杀。姚怀祥在定海失陷时就投水自杀,而张朝发因伤延至近一 个月后(1840年8月)才去世。姚怀祥只是署理知县,而张朝发则是正二品水师总 兵。定海失陷后连续几个月没有大的战事,直到1841年1月,英军才重新集结进 攻大角、沙角炮台。也就是在这场战斗中,三江协副将陈连升父子英勇牺牲。显 然,张朝发应是鸦片战争中第一个去世的领兵抗英的高级将官,他的死要比陈连 升、关天培等人为早。其次,张朝发是否属于战死依据档案记载,张朝发确系因战斗受伤而 死,理应视为战死,应当享受战死优恤之礼。可实际上,张朝发一直没有得到清 廷的恩恤,也没有获得后人应有之评价。其中原因可能有二:其一,张朝发不是 中炮当场死亡,这与当场战死或自杀殉国还是有点差别;其二,恐与定海失守后 清廷最初的反应有关。获知英军进攻定海后,浙江巡抚乌尔恭额即具折上报情况, 对张朝发横加指责:“夷船在洋游奕,既经带兵防堵,何以任其登岸均应严查奏 办”〔10〕。定海失陷后,乌尔恭额又立刻上奏道光帝,报告定海失守情形,并 请旨处分张朝发等人。在奏折里,乌尔恭额虽然报告了张朝发受伤落水的情况, 却认为张朝发对定海的失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乃该镇张朝发愎谏撤守,以 致丧师失城,其情罪有应得”〔11〕。收到乌尔恭额的奏折后,道光帝下令将张 朝发革职拿问。随后,道光帝根据刑部的拟议,判处张朝发斩监候。根据档案记 载,至此,道光帝认定的张朝发的罪状,恰是乌尔恭额奏议的“愎谏撤守”、“丧 师失城”〔12〕。伊里布到达浙江后,复查定海失守情形,认为:“张朝发先因愎 谏丧师,迨受伤进城,复不设法固守,辄即遁回镇海,以致城被攻陷,实属咎无 可逭,业已因伤身故,应无庸议”〔13〕。这里张朝发又多了一条罪状,即“遁回 镇海,以致城被攻陷”。临阵脱逃,向来为人所不齿。所以,张朝发此举不仅牵 涉到律例,更属道德问题。其实,关于张朝发究竟如何“愎谏撤守”,并无真凭实 据。这种说法,恐与巡抚乌尔恭额等逃避责任不无关联。在当时,张朝发因战伤 而死,却没有当即战死,遂被认为有罪之身,诚不足为怪。但即便其真有防御失 职责任,也仍不失为因战殉职的第一位清朝总兵。

    对于定海战败的原因以及英军的强大,清廷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缺乏清 醒的认识,故对于张朝发战败责任的最初认定,在某段时期内也就成为盖棺之论。

    后时过境迁,张朝发的死也就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但时至今日,我们实有重 新认知基本事实之必要。

    (四)义律指挥英军侵占香港是否于法有据 自佐佐木正哉编的《鸦片战争之研究(资料篇)》及其相关研究成果发 表、公布后,学术界已基本认定《穿鼻草约》不存在。不过香港学者黄宇和在查 阅英国大量档案资料后却认为,琦善与义律达成了共识,英军占领香港是有所依 据的〔14〕。应该说,琦善与义律确实在某些方面达成了共识,但不能据此认为 义律侵占香港于法有据。关键要看这些共识是哪些方面的共识是什么性质的共识 综合整个谈判过程来看,英军侵占香港之前,琦善与义律达成的共识 包括:(1)清政府赔偿烟价600万元,分五年偿还,不计利息。由于此前已经谈妥,1841年1月8日后的谈判未予讨论;(2)释放俘虏,交还定海;(3)广州于1841年(道光 二十一年)正月上旬重新开港;(4)不再增开口岸;(5)双方以照会的形式进行文件往 来,而不用禀谕。

    关于给予英人外洋一处寄居泊寓之事,双方虽有交集,但分歧很大。

    琦善同意向道光帝代为恳奏,而没有同意给予,义律以条约形式来规定各项条款 的要求始终未能实现。而且琦善同意的只是英人寄居泊寓,不是割让。这点已为 双方往来的照会所证明。在致琦善的中文照会中,义律曾多次要求给予一处寄居, 甚至说如澳门一样,竖旗自治。只是在1月14日的照会中,出现了由“英国主治” 的字样。这虽与以前的照会不太一样,但在“英国主治”后又有“为寄居贸易之所” 一语。整句话连起来,即是“将尖沙咀洋面所滨之尖沙咀、香港各等处让给英国 主治,为寄居贸易之所”。这句话显得有点语无伦次,意思含混。况且“主治”与“割 让”还是大有差别的。联系到义律以前照会的遣词用句,将这句话的意思理解为 给予英人一处寄居泊寓之地,一点也不为过。但在这份照会里,也显现出义律狡 诈的特性,这为十几日后(1841年1月26日)英军非法强占香港留下了伏笔。

    而 琦善在致义律的照会中,一直坚持代为恳奏给予寄寓一处的说法,只是具体用词 有所不同而已。在义律拟好的英文照会原文中,虽含有割让之意,但由于琦善不 懂英文,照会原文总是由英方翻译成中文再送给琦善。也就是说,琦善收到的是 英方已经翻译好的中文本照会。因此,在没有条约规定双方文件往来应以何种文 字为准的条件下,义律与琦善之间的意思表达应以中文本照会为准。

    再者,双方就给予寄居的具体地方也有不同的理解。琦善以为给予的 是香港岛中的一个小地方,而义律主张的则是香港全岛。

    义律所炮制的、后被人称为《穿鼻草约》的初步协议,根本不存在。

    义律与琦善之间关于割让香港的共识也十分有限,如果非要说有共识,也仅仅是 琦善同意向皇上代为恳奏给予英国一处寄寓之所。所以,义律凭此宣称琦善已同 意割让香港并指挥英军侵占香港,完全是一种强盗逻辑,那种认为义律占领香港 是有所依据的判断很值得商榷。

    其实,义律也清楚他与琦善之间观点的不一致。侵占香港后,义律多 次发布照会,敦促琦善早日签订协议,割让香港〔14〕。稍后,义律也渐渐明白, 在既定的条件下,想与琦善达成协议,几乎不可能,所以他与伯麦等人商议,要 通过扩大战争来逼迫清廷让步。

    琦善答应“代为恳奏”,是冒着欺君之罪而作出的痛苦抉择。作为道光帝的近臣,琦善十分明白道光帝的底线在哪儿,他也十分明白,如果他擅自割让 香港,等待他的又将是什么。

    退一步讲,即使琦善同意割让香港岛,也不能构成英军侵占香港的理 据。对义律占领香港的合法性,义律的上司、英国外相巴麦尊也曾加以否定。他 说,要把一国君主所属的领土割让给另一国,必须缔结一项条约并经那国君主批 准,而义律与琦善之间并没有签订正式的条约〔15〕。

    (五)关于虎门大战前后琦善裁撤军备、不增援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长期流行的主流观点是,虎门大战中清军之所以惨败, 与琦善坚持妥协投降路线、裁撤军备、不增援,最终动摇军心是分不开的。茅海 建先生经过详细的考证,得出了不同的结论。他认为,琦善不仅没有撤兵,相反, 却向虎门增派了兵力。茅先生认为,依据林则徐、怡良等人的奏折,琦善到达广 州前在虎门地区设防的清军兵勇最多时不会超过6000人,而琦善到任后,虎门地 区的兵勇陆续增至11000名以上〔6〕。

    琦善增兵之事,不仅为林则徐、怡良、琦善等人的奏折所证实,也为 英方有关记录所证实〔16〕,而且英方也一再要求清军停止重新装备或增建炮台, 甚至为此发出战争的威胁〔14〕。茅先生的观点应该是符合事实的,此处不再重 复论证。

    这里只想指出的是,以往史书对琦善的这一指责,可能源自当时的一 份奏折。

    1841年5月27日,监察御史骆秉章上了一份奏折,控诉琦善“到粤查办, 将招集之水勇、防备之守具全行撤去,迨大角、沙角失事,提镇专弁赴省求援, 仅发兵数百名遣之夜渡,惟恐逆夷知觉,以致提督关天培、总兵李廷钰在炮台遥 望而泣”〔17〕。

    根据道光帝的要求,刑部将骆秉章的这种说法列为琦善的一条罪状加 以讯问。不过,刑部将“以致提督关天培、总兵李廷钰在炮台遥望而泣”改为了“以 致提督关天培失守阵亡,伤死弁兵无数”〔18〕。

    面对这一指控,琦善一一作了否决。琦善首先指出大角、沙角炮台之 失与关天培之死是前后相距一个多月的两件不同的事,接着说明水勇、火船全部 交给提督调拨,他没作任何裁撤。至于关天培请援之事,确实发生,但此事发生于大角、沙角战斗之后和虎门战役之前,英军围困横档炮台,关天培为防万一, 请求支援。当时“督标远在肇庆,抚标存城无几”,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琦善仍“就 在省兵丁星夜发去”,后英军退去,没有发生战斗。琦善最后辩解道:“至二月初 六日,提督关天培在三远炮台阵亡,彼时六台炮位已增至三百余门,兵丁状勇亦 增至八千五百余名,不意失守,赴援莫及,实属愧恨无地”〔19〕。琦善辩解中 的一些具体说法,有的已很难考证,有的还需挖掘新的史料加以证实或证伪,但 依据茅海建先生的说法和前文的论述,其中的基本事实——琦善不仅没有撤兵, 相反却向虎门增派了兵力,还是可以肯定的。

    (六)是谁最先认识到英军能够陆战 对于英军能否陆战,道光君臣包括林则徐等一开始都持否定的态度。

    随着战事的发展,清廷君臣的这一认知发生了变化。许多学者(如茅海建〔6〕) 都注意到道光帝在这一变化过程中的作用。其实,最先发现英军能够陆战的,还 应属琦善。在英军占领沙角、大角炮台后,琦善奏报战事情形时说道:“连日详 查该夷进兵情形,向共知其仅长于水战,今讵料其并设有陆兵”,“至其陆战之兵, 技艺原不甚矫捷,而器械则甚属淫巧”〔20〕。在这份奏折中,琦善不仅奏陈了 当日陆战的情形,而且明确指出英军设有陆军这一事实,并道出了他自己的判断。

    虽然他关于英军技艺方面的判断不甚确实,但关于器械方面的判断,却是比较准 确的。“器械甚属淫巧”,说的正是英军武器先进这一点。在当时,琦善的这一认 识,还是较早和实事求是的。

    可惜的是,琦善关于英军能够陆战的判断,当时并没有引起道光帝的 重视。直到7个月后,英军第二次进攻厦门,道光帝看到闽浙总督颜伯焘上报厦 门失陷的奏折中含有“伪陆路提督郭”的字样,才意识到英军也会陆战。此后,他 连续发布上谕,提醒各省督抚注意英军也会陆战,并要求他们及早做好因应的准 备。

    (七)三元里抗英斗争发生时余保纯的任职问题 大多数史书在谈到三元里抗英斗争时,都将余保纯的职务标为广州府 知府。其实不然,此时余保纯应为署广州府知府③。两个多月后,道光帝才正式 任命他为广州知府,而且说这是破格提拔,下不为例,“广东广州府知府员缺, 准其以余保纯补授,该员系应补选缺知府,与例未符。惟念该省现当筹办善后事 宜,故如所请准行,后此不得援以为例。”〔21〕余保纯此前的正式官职应为南 雄直隶州知州,而广州府为广东省的首府,所以才有道光帝所谓“破格提拔”之说。(八)台湾人民抗英斗争过程中“击沉”的是否为遭风商船 与这个问题相关联的问题是,达洪阿、姚莹是否谎报军情 据达洪阿、姚莹上奏,鸦片战争期间,台湾军民曾先后两次击破英船, 共击毙英军数十人,俘虏182人,并缴获各种军用物件。1842年5月,达洪阿、姚 莹奏请将其中173名俘虏正法,只留下9名“夷目”。《江宁条约》(《南京条约》) 拟定后,璞鼎查要求释放英国俘虏。当他到达厦门,得知台湾处决俘虏的情况后, 立即照会耆英等人,声称被击沉的英船系遭风商船,扬言要予以报复。道光帝害 怕璞鼎查借口滋事,破坏和谈局面,急命闽浙总督怡良渡海赴台调查情况。经过 调查,怡良认为:“两次夷船之破,一因遭风击碎,一因遭风搁沉,并无与之接 仗计诱如该道所奏者”,并说达洪阿、姚莹“不能实事求是,殊属辜恩溺职”〔22〕。

    为了平息璞鼎查的怒气,道光帝宣布将达洪阿、姚莹二人革职、解部审讯。

    以往,流行的史书多完全同情姚莹、达洪阿等人,认为姚莹、达洪阿 等人的奏折并没有弄虚作假。姚莹、达洪阿等人的被捕,系耆英、怡良等人妒忌 姚、达之功,屈服于英人的压力而构陷所致〔23〕。

    从现有的史料来看,姚、达确有夸张不实之处。首先,姚、达所说的 两条船,不是英国的战船,其中一条是运输船“纳尔布达号”,另一条是“阿纳号”, “阿纳号”原先是商船,后受英军支遣。其次,这两条船的沉没不是因为战斗或计 诱使之搁浅而致。不过,这两条船也不是像璞鼎查所说的那样为遭风的一般英国 商船,而是英军舰队序列中的运输船和英军雇佣的武装商船,它们都担负了军事 任务④。所以,姚、达将两船中的英国人视作俘虏对待,也并无不可。如何认定 这两艘英船性质,对于今人正确认知当时的中英战时关系、彼此的战争态度,公 正评价相关人物,均不无影响。

    注释:
    ①见冯琛、王和平《鸦片战争在浙江若干问题新探》,刊于《浙江学 刊》1994年第2期第106-108页;炎明《鸦片战争研究中几个值得商榷的问题——关 于鸦片战争爆发的标志、时间与地点》,刊于《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9年第2 期第116-119页。

    ②参见《皇家海军舰长鲍彻致舰队司令官懿律函》,收入胡滨所译的 《英国档案有关鸦片战争资料选译》(下册)第676-677页,中华书局1993年出版;《厦防同知蔡觐龙等为厦门抗击英船事禀文》,收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 片战争档案史料Ⅱ》第157-158页,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出版;《闽浙总督邓廷 桢奏报来厦英船被击退情形折》,收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 料Ⅱ》第166页,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出版。

    ③《参赞大臣杨芳奏报击退进犯省河之英船情形折》内有“署广州府 知府余保纯”字样,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Ⅲ》第238页, 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出版。

    ④《闽浙总督怡良奏为遵旨查得台湾两次抗英获胜纯属虚饰请将达洪 阿等治罪折》,收入《鸦片战争档案史料Ⅶ》第104-105页,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 年出版;李永玉《鸦片战争期间搁浅台湾英船性质考》,刊于《历史研究》2003 年第2期。

    • 范文大全
    • 教案
    • 优秀作文
    • 教师范文
    • 综合阅读
    • 读后感
    • 说说
    [近代史论文3000字鸦片战争历史] 鸦片战争近代史论文》由(写论文网)整理提供,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Copyright © 2019 写论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