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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的位置:写论文网 > 会计审计 > 成本会计论文 > 法律硕士经济法课程教学探究... 正文 2019-12-16 07:26:44

    法律硕士经济法课程教学探究 法律硕士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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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硕士经济法课程教学探究

    法律硕士经济法课程教学探究 摘要:非法学法律硕士教育以培养实践型、复合型服务于社会主义法律实务人 才为目标,经济法课程作为法硕教育的核心课程之一,其内容主要用以规制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囿于经济法偏于理论的培养模式,其并不能满足当今社会 对应用型人才的高标准要求。模拟法庭作为实践教学方式之一,对于提高学生经 济法方面的运用技能不失为一种好的途径。通过确定和完善模拟法庭在经济法实 践教学中的具体应用,以期提高经济法课程的实践教学效果。

    关键词:经济法课程;
    模拟法庭;
    法律实务 一、引言 我国非法学法律硕士招收的是本科为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仿效美国的法律 博士(J.D.),学生在具有四年通识教育基础后再接受法学教育。其设立是为了改 变我国法律人才培养规格比较单一、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实践型、复合 型精英人才的需求,同时也可以弥补传统法学教育以理论为主、与实际脱节的缺 陷。经济法作为其核心课程之一,对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也提出了高质量的要求。

    传统经济法教学把理论知识的传授作为重点,而较少注重法律执业技能的培养, 导致学生毕业后既疏离了本科的专业知识,又没有精于所学经济法知识,不能达 到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既懂经济规律又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从而能够解决市场经济 纠纷的复合式精英人才的目标。[1]经济法教师必须正视这一缺陷,并加强对学 生经济法实务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为学生就业进入职场夯实的实践基础。而如 何在有限的课程设置内提高法硕生应对市场经济纠纷的能力,模拟法庭训练不失 为进行实践性教学最为有效的模式。本文将就在经济法教学中如何引入模拟法庭 做进一步探究。

    二、非法学法律硕士经济法课程教学近况 经济法作为非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相比较于法学硕士更侧重于对学 生的法律执业能力的培养,除了在法学课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外,在财经类院校中 也是学生的必修课程。这是由于经济法体系庞大,与人民的经济生活密切相关, 涉及到国家在价格规制、金融监管、税收筹划、证券投资等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 控,对于我国经济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从毕业生的入职情况来看,他 们往往只对经济纠纷的是非曲直做出判断,发生经济纠纷时,绝大部分学生不能 运用经济法知识进行有效的诉讼。例如,当劳动者的正当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时,是该仲裁还是诉讼呢,又该如何留存证据呢?毕业生的执业技能与培养目标如此 相差甚远,追本溯源,与经济法课程教学“闭门造车”、缺乏与法律实践部门的联 络、缺少实践教学课程分不开,而要改变这一现状,就要从经济法的教学现状进 行分析。(一)课程以预设性教学为主,教学方式单一。传统教学中教师奉行“凡 是预则立,不预则废”的教学观点,这也成了预设性课堂教学的指导思想。所谓 预设性课堂教学是教师对于所要传授的教学内容事先做好准备,精心安排好教学 进程,对学-132-生进行知识传授的教学方法。这样的经济法教学具有确定性和 科学性。一方面,通过教师精炼地讲解经济法理论知识,对于其中晦涩难懂的理 论,学生能够快速的吸收,教师对课堂进行有效的掌控,达到什么样的教学效果, 教师心中也能预测到;
    另一方面,教师经过讲解理论知识,辅以案例分析题,即 具备了大小前提的情况下,让学生运用演绎推理得出最后的结论。这就是教师们 奉为圭臬的大众教学方法。可以说,这种教学方法是一把双刃剑,有好有坏,在 教师讲授知识、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同时却也限制了学生的生成性思维的发展。

    通过“通讲式”的传授知识,学生会简单地认为打官司就是事件发生后找到对应的 法律规范直接套用,就可以得出结论了,而对于多变的环境、错综的法律关系毫 无切身体会,自然会好高骛远,难以适应执业环境。非法学法硕教育终究是职业 教育,学生在掌握了理论原则的基础上,更需要在实践技能方面能熟练地使用已 掌握的经济法知识解决经济纠纷。而这种单一的教学方式并不能使学生真正的体 验到现场纠纷、诉讼的唇枪舌战,只能对着呆板的法条释义进行分析,却没有应 对复杂多变的现场的思辩、推理能力,显然有必要对实践性教学方法进行探索。

    (二)相应的实务训练不到位。经济法课堂上,教师授课时还会辅以案例教学, 即通过案例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点。除此之外,各大法学院系还开设有法律诊所、 模拟法庭,去法院旁听、去律所实习、研讨焦点案件等来帮助学生加强实践方面 的锻炼。[2]但这些课程相比于理论课程而言,仅仅处于从属地位,得不到院系、 授课老师的重视,学生们自然也不会认真对待,因此,大多数流于形式。如法律 诊所,其教育方法是把学生置身于真实的案件中,经过接案、调查取证、出庭诉 讼、结案等环节对学生进行实践教学。其教学设计具有科学性,以真人真事为基 础,使学生处于律师的角度去分析案情事实,像律师一样在法庭上辩论真正为当 事人的利益思量,但囿于学生的阅历经验,加之各高校在践行时由于场地设施、 经费来源、案源、师资投入等方面的困境,使得法律诊所成了摆设,没能施展其 本身具有的功效。再如实习旁听的实践模式,实习旁听的目的是使学生直接接触 案件,在有经验的律师、法官的指导下,完成法律文书写作、法庭辩论、调查取 证等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一系列实战训练,而这些是经济法课堂所不能给予 学生的。而落到实处的是,学生自由选择实习单位,在实习单位学生的工作大多是打杂,更甚之,有的同学并未去实习,直接找个实习单位盖个章,学校却无力 对学生进行监管,毕竟教育学生的责任主体是学校,实习单位并没有培养学生的 责任。这种形式化的实习,既是对资源的浪费,又是对学生的不负责。普遍存在 的法律职实务训练不到位问题亟需解决。(三)学生学习缺乏能动性。在教学活 动中学生居于学习的主体地位,教师起引导作用。有效的课堂活动要求学生积极 参与课堂,发挥主观能动性,但在传统的教学活动中,大部分都是老师在讲,学 生在听或者学生在做其他事情。究其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首先,由 于非法学法硕学生本科背景不同,主要来自英语、计算机、金融等各个专业。对 于金融、财会专业的学生,对有关经济法概念的认知并不陌生,课堂上也能跟随 老师的进度。而其他专业的学生本身对经济法兴趣不大,研究生入学考试时关于 经济法没有建立足够的认知,只是把它当作一门考试课,自然不会去主动的参与 课堂活动;
    其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学生的生活与互联网密切联系,手机更 是步步不离手,放眼教室,尽是“低头族”,教师的讲授无法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学校更是想方设法增加学生的出勤率,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已是“身在曹营心在汉”, 更妄论其发挥能动性主动学习了;
    最后,学生心态不端正,绝大部分有着毕业拿 文凭的想法,导致他们对该课程不重视,考试等着老师划重点,不会主动地学习。

    学生主动去学习对于培养其法律执业能力尤其重要。

    三、模拟法庭的教学功能 非法学法硕的培养目标是能够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复合型法律人才,经济 法课程则要求学生既懂经济又懂法律,具备法律人应有的法律思维及应诉能力, 能够解决纷杂的市场经济纠纷。通过对经济法教学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出:现行经 济法教学模式单一、院系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不重视,从而学生觉得经济法课 堂枯燥乏味,没有积极学习的动力。要改变这一现状各高校亟需改变教学理念, 重视实践教学,加大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模式包括法律诊所、模拟 法庭、律所实习、法院旁听等,其中模拟法庭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最具有推广性 的有效方法。模拟法庭,就是通过学生扮演司法活动的主体来培养其实践和操作 能力,对于法硕生来说是理论通往实践的重要桥梁。(一)模拟法庭是巩固经济 法理论知识和重视庭审程序的统一。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经验。作为法学的 核心课程,经济法是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课程,一般是36课时的课堂教学, 经过简短的教学过程,学生对经济法理论知识有了基本的概念认知,此时仅停留 在理论认知阶段,理论的掌握是用来解决实践中的争纷。模拟法庭秉承实践是检 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哲学理念,将学生掌握的抽象理论通过一定程序应用于实 际经济纠纷中,不仅可以深化对已学的经济法理论的理解,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对法律规定产生质疑而不再是机械的记忆,另外,还可以学习起诉书、答辩状、代 理词等法律文书的撰写,得以广泛推广后,还有利于平衡重理论、轻实验的教学 情况。在仿真的法庭环境中,学生分别扮演着法官、检察官、书记员、原被告及 其代理人等角色,身着法官袍、书记员袍、律师袍,经历开庭、法庭调查中的举 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过程,直观的感受着法律 的权威,法庭的庄重,所处身份带来的责任感,设身处地地分析有利于案件的情 况,千方百计地去维护自己所代表一方的利益,这些庭审程序不再是书本上的几 行法律条文,学生能够真正理解只有程序正当才能保证实体公正法律理念,在培 养学生法律执业能力的同时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如此,模拟法庭能达到理论知 识与庭审程序的统一。(二)模拟法庭有益于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作为培养学 生实践能力的教学模式,模拟法庭最为重要的价值是教授学生审判程序、庭审技 巧、法律文书写作等职业技能。[3]模拟庭审时,学生会认识到法学学习过程中 一个难以回避的内在矛盾是理论知识的稳定性和局限性与社会生活的变动性和 无限性之间的冲突。[4]理论知识太确定,所有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都已设计 好,而现实生活变幻莫测,这就对学生的临场应变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证 据规则,证据直接影响着案件事实。根据证据的三性,当事人要按法律规定的形 式和程序收集和保存证据,否则不利于案件事实的还原,还将因举证不能承担败 诉的后果。又如法庭辩论环节,真正训练学生敏捷的思维、雄辩的口才和临场应 变能力,庭前学生要做好充足的准备,通过身临其境参与其中的唇枪舌战,让学 生感受到紧张的氛围,经过多次实战演练,能驾驭庭审局面,逐步提高学生思辩 能力。庭审技巧的掌握体现律师运用法律的实践能力,并非稍经训练即能掌握, 对于模拟庭审的学生有一定的难度,可在熟悉流程后慢慢总结。最后,法律文书 的写作对与非法学法硕生来说绝非易事,它需要用规范、准确的法律语言将逻辑 思维表达出来,是法律人必须具备的能力,模拟法庭为其提供实战的机会。认真 对待模拟法庭才能培养出具备法律执业技能、满足社会需求的法律人才。(三) 模拟法庭突出学生本位的教育理念。模拟法庭使学生在学习上由被动转为主动, 弥补了传统课堂教师单方面传输知识、学生吸收很少的弊端,能真正实现“学生 为主,教师主导”的教学理念。在模拟审判中,每个角色都有其自身的使命、责 任,学生对其扮演的角色有自己的定位。案例确定后,庭审前,每个角色的扮演 者都会根据职位所需去查询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分析整理;
    搜集和 保存证据,深层次地想象对方会运用的证据以及己方要如何应对;
    借助网络搜索 类似案例的庭审视频,分析其中的庭审技巧及判决依据;
    又或者寻求公检法人员 帮助排疑解难;
    根据要求书写法律文书。整个庭前阶段都是学生积极主动地去解 决问题的过程,充分突出学生本位的教育理念。庭审过程,法官要控制全局,要知道参与人员或旁听人员的哪些行为要制止,如何应对庭审中出现的违反法庭秩 序的情形;
    诉讼代理人则要根据对方提出的证据,找出对方言语中的纰漏并迅速 反击,思索如何思维缜密、表达严谨,让对方无懈可击。每个人都各司其职,竭 尽所能维护己方利益,整个实践过程是由学生推动着进行,全部时间是属于学生 的,他们多角度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在其中充分发挥着创造力,把庭前准备的 实体法知识与程序法知识融会贯通,既熟练了知识体系又训练了应战能力。在模 拟法庭中才能体现出学生的主体地位,突显学生本位的教育理念。

    四、模拟法庭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经济法作非法学核心课程之一关乎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以及 国家对经济的调控,不能仅止于理论层面,对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也提出了高质 量的要求。经过以上分析,模拟法庭所具有的优势足以弥补经济法课堂的缺陷, 通过将二者结合培养出市场经济需要的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人才。(一)增 加经济法课时,开设经济法模拟法庭教学。非法学法硕经济法教程一般是36课时, 而经济法课程要讲授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保护法、反垄断法等法律,体系庞 大,知识点纷杂,36课时难以覆盖主要知识点,教师也只能选择几个知识点去讲 授,达不到深入探讨的程度,经常是一个法系还没讲透就要结课了。另外,学生 会以课时长短来评定这一部门法的重要性,如刑法、民法一般是54课时,学生就 会觉得这些课很重要,课上自然会用心些。建议增加经济法课时为54课时。虽说 传统课堂有诸多缺陷,但理论知识不扎实势必影响模拟法庭的实训效果。各高校 普遍开设有模拟法庭,一般以刑法、民法为主,无专门的经济法模拟庭审,且多 是随着诉讼法课程而设立,由诉讼法老师指导点评,实践中也沦为了诉讼法课程 的附庸,为实现其法学实践教学的价值。通常一学期模拟三、四次开庭,多数流 于形式。指导老师主要注重程序方面的问题,完全忽视了模拟庭审培养学生法律 执业能力的功能。通过设立专门的经济法模拟法庭课程,严格按规定课时进行, 引起学生对该课程的重视,促进学生对所学经济法理论知识的深化。此外,经济 法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其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知识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在模拟经济法庭审时,不仅能使学生巩固多部门法律知识、实现知识体系之间的 融会贯通、熟悉庭审程序,还可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思辨能力、语言表 达能力、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等。因此,开设经济法模拟法庭能够多方面、 多层次的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实现一庭多效的功能。(二)设置独立 的模拟法庭基地,完善硬件设备。法律的权威、法庭的庄重、人民对法律的崇敬 在一般的教室场地里难以感受到,所以应当设立独立的场所,专为学生模拟法庭 演练所用,不能再挪作它用。如此不仅体现了院系对实践教学的重视,还给了学生更多实训的机会。仿真的模拟法庭应当具备以下几点:首先,法庭场景的布置 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要求,严格按照正式法庭布置。

    法庭正面上方悬挂国徽,配备法官袍、书记员袍、律师袍、法槌、桌椅、标牌等, 其他参与人员要着正规服装参与,从外部环境上给予学生带入感。场景越逼真, 效果会更好,学生们也会真切感受法庭的严肃、法律的崇高;
    其次,随着信息技 术的发展,模拟法庭的设备要跟得上科技。一些必需设备,如电脑、话筒、音响 等,不能仅仅陈列在此,要保证其发挥正常使用的功能;
    院系应加大资金投入建 立同步录音录像装备。从主观方面来说,心态决定一切,通过对学生每次开庭情 形进行记录,可以让学生重视每一次的模拟庭审,摆脱先前对于模拟法庭“走过 场”、“演话剧”的懒散心态,从而转变态度,认真备战。同步录像把整个过程记 录下来,学生可以课后重播,观察自己庭审时的仪态是否庄重、细节之处有哪些 纰漏、其他同学表现优异之处等,从而在下次庭审时多加注意,不断提高模拟审 判的技能。从客观方面说,同步录像有利于教师从整体上根据学生的表现评分;

    把优秀的模拟庭审以录像的方式保存下来,可为以后的学生做个榜样,参考其中 的亮点。(三)配备有实务经验的教师加入模拟庭审。模拟法庭属于实践教学课 堂,相比于传统课堂教学,教师仅有深厚的理论知识还不足以满足实践指导的要 求,对教师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需要教师具有在律所、法院、检察院的实践经 历,因此应当在任课教师中选任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教师。他们通过自身在法律 实务中的实践经验,更能熟悉学生在庭审初期的失误之处,从而提供有针对性的 指导,帮助学生少走弯路,提高学生应用法律的能力。然而,如果模拟法庭仅由 学生组织开展,则无法达到法律实务经验分享的目的,因此,需要法律实务教师 参与此项活动,并进行有针对性的经验交流和工作指导。[5]仅有学生参与的模 拟庭审,虽然能给学生提供更多锻炼的机会,但是模拟法庭应在“质”不在“量”, 过于追求次数而忽略庭审质量,反而背离了实践教学目标。学生的社会经验不足, 虽对是非曲直有一定的判断,但对于如何运用法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仍心有余而 力不足。由此,可以让指导教师加入模拟法庭,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第一, 指导老师参与模拟庭审,无论担任什么角色,都会使模拟庭审变得不再具有确定 性,学生也就无法根据已经准备好的“话剧本”进行表演,只能课下收集资料,学 习应变技能,做好充足准备,以应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种种突发现象。第二,在 模拟庭审中,学生在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中,基于庭审前准备好的台词,总 会犯一些低级错误,教师参与其中的话,可以引导学生的思维,使学生主动思考 问题提高思辨能力。只有具有实践经验的老师的参与,模拟法庭才能真正提高学 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五、结语非法学法硕教育作为我国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初探,其中经济法作为其 核心课程,侧重于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助力经济发展的法律执业人才。传统的预 设性教学模式有其利弊,系统地向学生输入知识的同时忽视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 养,学生入职后需要经过二至三年的时间去完成理论与实践的磨合才能达到市场 经济对人才要求的标准。其根源在于学校对经济法课程的培养模式严重偏离了培 养目标,未能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下功夫。“一场模拟法庭,胜过十堂传统 教学”。[6]重申模拟法庭的重要性和可行性,打通经济法理论与实践联系的通道。

    通过增加课时,为学生模拟庭审提供时间上的保障;
    而建立独立的模拟法庭基地, 不仅体现了学校对实践的重视,还能给学生吃下“定心丸”;
    最后指导教师加入庭 审,打破模拟法庭的表演性,迫使学生自己思考,给予学生针对性的指导。通过 把模拟法庭应用与经济法课程中,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效果,为法治国家培养 更多适应社会的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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