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经济学论文 | 证券金融 | 管理学 | 会计审计 | 法学论文 | 医药学论文 | 社会学论文 | 教育论文 | 计算机 | 艺术论文 | 哲学论文 | 财务管理 |
写论文网
  • 发展战略论文
  • 国际经济论文
  • 行业经济论文
  • 新经济学论文
  • 中国经济论文
  • 国际贸易论文
  • 地方战略论文
  • 您的位置:写论文网 > 经济学论文 > 中国经济论文 > 结婚六年未育应否准予离婚_什... 正文 2019-11-30 07:32:02

    结婚六年未育应否准予离婚_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

    相关热词搜索:

    结婚六年未育应否准予离婚

    结婚六年未育应否准予离婚 2005年3月23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一起因结婚六年 无法生育子女而引发的离婚案件,法院查明事实后,判决驳回原告蒋某(男)要 求与被告韩某(女)离婚的诉讼请求。

    蒋某与韩某于1997年秋天经人介绍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双 方相处得不错,在建立了感情的基础上,双方决定结婚,在婚前检查中韩某被查 出患有子宫肌瘤,但这没有阻挡住两个年轻人追求幸福的脚步,1999年2月27日 他们到民政部门登记领取了结婚证。婚后一段时间内夫妻感情较好,为治疗韩某 的病,两人四处奔波,但是病情未见好转,一晃五年过去了,韩某始终未有怀孕 的迹象。为了确定蒋某的身体状况,2004年7月,蒋某专程前往北京某医院进行 检查, B超诊断为:双侧附睾头轻度不均质改变。精子动态分析报告显示:A级 (快速向前运动)22.77%50%)。蒋某与韩某为无法生育经常发生争执,2005 年2月28日,蒋某向海安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韩某离婚。

    原告蒋某诉称:我与韩某婚前体检时即发现其患有子宫肌瘤,影响生 育,我当时考虑到家里已为结婚准备妥当,客人也请好了,如果突然不结婚会丢 面子,基于为种想法,我就勉强与韩某结了婚。婚后我也带韩某四处求医,花了 不少钱,但无任何效果,思前瞻后,我决定起诉与韩某离婚。

    被告韩某辩称:结婚是我们自愿的,蒋某明知我患有子宫肌瘤可能影 响生育,但是他接受了这一事实并与我登记结婚。2004年7月,蒋某曾去北京某 医院检查过,分析表明其精子明显低于正常值,所以不能生育的责任不完全在于 我,蒋某要求与我离婚不符合婚姻法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情形,请求法院驳 回蒋某的诉讼请求。

    海安县人民法院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都有生育的权利。但不是 每个人都有生育的能力,当生育方面存在问题时,夫妻双方应冷静对待,积极想 办法治疗疾病,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解决生育问题是不可取的。本案中蒋某与韩某 婚前相处1年多,彼此间较为了解,在得知韩某有子宫肌瘤可能影响生育的情况 下双方登记结婚,可见婚前基础较好。婚后为治疗韩某的疾病,双方四处求医, 尽了很大的努力。2004年7月,蒋某在北京某医院检查出生育方面也存在问题时, 夫妻间应该相互鼓励、相互支持,齐心协心解决矛盾。只要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 加强沟通、互谅互让,夫妻关系是可以得到改善的。法院最后认定蒋某与韩某虽 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蒋某要求与被告韩某离婚的诉讼请求。

    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丁培培 姚俊中

    • 范文大全
    • 教案
    • 优秀作文
    • 教师范文
    • 综合阅读
    • 读后感
    • 说说
    结婚六年未育应否准予离婚_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由(写论文网)整理提供,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Copyright © 2019 写论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