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经济学论文 | 证券金融 | 管理学 | 会计审计 | 法学论文 | 医药学论文 | 社会学论文 | 教育论文 | 计算机 | 艺术论文 | 哲学论文 | 财务管理 |
写论文网
  • 基本理论
  • 融资决策
  • 财务分析
  • 投资决策
  • 财务控制
  • 其他相关
  • 您的位置:写论文网 > 财务管理 > 其他相关 > 【略论国家环境刑法及其改善... 正文 2019-12-17 07:30:17

    【略论国家环境刑法及其改善】 环境刑法

    相关热词搜索:

    略论国家环境刑法及其改善

    略论国家环境刑法及其改善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同时环境犯罪案件也不断增多。1997 刑法典开创了我国环境保护的新局面。但我国的环境刑事立法仍存在环境犯罪种 类偏少、刑罚力度不够等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我国的环境刑事立法以适应环 境犯罪的特殊性要求,将成为必然趋势。

    关键词:环境 环境犯罪 环境刑法 完善 1 97刑法典的进步方面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但同时我国环境状况的持续恶化。于是 打击环境犯罪,加强环境刑法保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有鉴于此,我国 于1997年修订了原有的《刑法》。1997刑法典中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设制, 突破了我国以往的环境犯罪立法模式――即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中都有 惩治环境犯罪的规定的状况,明确了对各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处罚,标志 着我国环境犯罪的刑事立法迈出了一大步。

    笔者通过比较,总结出97刑法典以下几点显著的进步:
    1.1 体系更科学 97刑法典设专章专节集中对各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 作了系统而科学的规定。这一修订突破了我国以往的环境犯罪立法模式――即刑 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中都有惩治环境犯罪的规定的状况。这使得我国的环 境犯罪刑事立法体系更科学更完善。

    1.2 拓展了环境犯罪的外延 97刑法典将环境犯罪分为污染环境罪和破坏 自然资源保护罪两类。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的行为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这一 变化扩大了环境犯罪的范围,更为全面和科学。

    1.3 改变对环境犯罪刑罚的规定,加强了打击力度 97刑法典提高了部分 破坏环境和资源的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同时对原属行政制裁的违反环境资源保护 法的行为做了修改,将其纳入刑法惩治范围。

    1.4 提高了罚金刑在惩治环境犯罪中的地位 97刑法典对于破坏环境资源 保护罪的各罪名均规定有罚金刑,而且在对环境犯罪设定罚金刑时并没有对罚金 的具体数额做限制性规定,而是给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1.5 增加了“单位犯罪”的规定 97年刑法改变了1979年刑法中追究直接负 责人责任的规定,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及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还对增加了单 位刑事责任,给予单位一定形式的惩罚。这样有利于督促单位生产、经营合法化、 减少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可能。

    2 我国现行的环境犯罪立法存在的缺陷 1997年新刑法关于环境犯罪的规定将我国环境犯罪刑事立法推到了一个 新的发展高度,在惩治环境犯罪和保护环境上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 效。但是,从刑法修订到目前,经过几年的司法实践,刑法中关于污染环境犯罪 规定的不足和缺陷日益暴露,笔者认为,我国现行的环境犯罪立法存在以下几个 方面的的缺陷:
    2.1 立法体例上的缺陷 尽管现在关于环境犯罪客体的学说有很多,而且 社会管理秩序说在很长一段时间在我国理论界占据了主导地位。但是,随着现实 的发展和对法律基础理论研究的深入,笔者认为这一观点已经不合适宜了,现在 比较科学合理的学说应该是以环境权说,也就是环境犯罪的客体是环境法律关系 主体所享有的适宜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及合理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

    2.2 具体条文表述的缺陷 97刑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一些具体罪的罪 状叙述不明,可操作性不强。大多数条文中包含了大量 “后果特别严重”、“数量 较大”及类似表述。但实践中如何具体适用这些条件尚未有司法机关所做出的明 确解释。HttP://wwW.gWYOo.Com 2.3 刑罚上的缺陷 依据我国刑法关于环境犯罪刑罚的规定,现有的环境 刑法对环境犯罪的惩治力度偏轻,已经不适应现有的状况了。立法应该考虑适当 的加重对环境犯罪的刑罚力度,增加刑法的威慑力。

    3 建议 现实呼唤更为完善的环境犯罪刑事法律来打击猖獗的环境犯罪,维护人类 的环境权益和生存环境。笔者针对我国现阶段环境犯罪的刑事立法的缺陷,在结 合我国的国情,借鉴国外环境犯罪刑事立法优点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环境犯罪 刑事立法提出以下拙见:
    3.1 建立环境犯罪刑事立法的特色原则 环境犯罪的刑事立法除了要遵循 刑法的普遍原则外,还应拥有自身的特色原则。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环境刑法的制定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和前瞻性,不能 等到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危害已经发生了才起用刑法这道防线。笔者认为,预防 为主的原则具体到环境犯罪刑事立法中可以有以下几个规定:增设资格刑、引进 过失危险犯,适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等等。

    第二、协调性原则。在制定和适用环境犯罪刑事法律规范时可以将刑法同 有关环境的行政法规相衔接,相互协调,相互配合。这就要求我们完善现有的环 境犯罪刑事立法模式,在现有的刑法之外,辅以相关的立法,司法解释和有关的 补充规定。

    第三、可操作性原则。笔者建议应该条文中“后果”、“数量”做出相对明确 的界定标准,便于司法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实践操作。

    3.2 立法体例上建立特别立法模式 我国目前采用的是修订刑法典的形式。

    但随着现实发展和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笔者认为,特别立法模式更为科学。制 定专门的环境刑事法能系统地规定环境犯罪,使各个罪之间具有统一性、协调性, 有统一的环境刑事法律原则做指导,有更科学的刑罚和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从 而能更好的判定环境犯罪的罪与非罪,判定罪的性质、判处刑罚,打击环境犯罪。

    3.3 刑事程序法的修善 目前我国对环境犯罪的刑事责任的追究适用我国 现行刑事诉讼法。但适用现行刑事诉讼法在很多情况下难以有效地追究环境犯罪 行为,致使环境刑法有时形同虚设。笔者认为,有必要对现行刑事诉讼制度的诸 多方面加以完善。例如,为避免因立法标准过严导致犯罪逃避制裁的现象发生, 可以针对环境犯罪适当放宽立案的标准,把主观标准改为客观标准;
    针对环境犯 罪的特性,应该对环境犯罪制定一套特殊的追诉时效等。

    本文仅是在对环境犯罪相关基础理论和学说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研究 和借鉴国外的环境犯罪的成功作法,结合我国的国情,就现阶段我国环境犯罪刑 法的完善提供一些建议,相信以后随着众多学者对环境犯罪理论的进一步研究和 探讨,我国的环境保护刑事立法会不断完善。

    • 范文大全
    • 教案
    • 优秀作文
    • 教师范文
    • 综合阅读
    • 读后感
    • 说说
    【略论国家环境刑法及其改善】 环境刑法》由(写论文网)整理提供,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Copyright © 2019 写论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