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经济学论文 | 证券金融 | 管理学 | 会计审计 | 法学论文 | 医药学论文 | 社会学论文 | 教育论文 | 计算机 | 艺术论文 | 哲学论文 | 财务管理 |
写论文网
  • 发展战略论文
  • 国际经济论文
  • 行业经济论文
  • 新经济学论文
  • 中国经济论文
  • 国际贸易论文
  • 地方战略论文
  • 您的位置:写论文网 > 经济学论文 > 国际贸易论文 > 代理发表论文可靠吗?我国保... 正文 2019-08-22 07:34:03

    代理发表论文可靠吗?我国保险代理业的弊端的对策及分析|保险代理可靠吗

    相关热词搜索:

    摘要:目前,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人民生活并不富裕。本文论述了近几年我国保险代理业损失的原因,并提出了一系列解决办法。

    关键词:保险业;弊端;原因

    一、我国保险代理业经营亏损的原因分析

    我国保险代理业近几年的经营都存在较大亏损:2005年亏损3572万、2006年亏损2361万、2007年亏损4830万。其主要原因是:我国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和保险个人代理人过度抢占了专业代理人的市场份额,进而瓜分了其合法利润,导致其经营亏损。以下分别从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两个方面予以说明。

    (一)兼业代理人方面的原因

    兼业代理市场上之所以普遍存在违规强制保险的现象,一方面,对兼业代理人的监管有很大难度;另一方面不容忽略,保险人的贿赂是主要催化剂。

    1.监管困难

    保险兼业代理人是在经营主营业务的同时,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兼业代理机构的许多违规行为是以主业的财务、业务渠道作掩护的,保险监管机构的稽查只能监管代理保险部分,不能涉及主业,全国10多万家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单靠几十个保监局是管不过来的。结合上文,兼业代理机构庞大的数量规模,不仅压缩了专业代理人的市场份额,而且增加了监管者对其监管的难度,为其违规操作增添了保护屏障,真可谓是“损人利己”。

    2.寻租现象严重

    没有保险人的许可,妄图利用自身的垄断优势来强制消费者投保,只能是兼业代理人的一厢情愿。但现实却是,保险人不仅没有制止代理人的这种违规行为,反而推波助澜。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涉及保险公司的商业贿赂案件中,作为保险公司寻租对象的代理单位绝大部分是以兼业代理人的身份出现的。兼业代理人俨然已经成为产生商业贿赂的利益主体。归结起来,兼业代理人数量庞大、涉足领域广泛;保险产品的高度同质性引发的保险贿赂,加上监管困难,造成兼业代理人违规强制保险现象的普遍存在。

    (二)个人代理人方面的原因

    个人代理人在展业过程中存在许多违规操作,其中,骗取消费者投保和招揽高风险业务两种行为,大大拓展了个人代理人的市场份额。个人代理人违规操作的普遍存在,有其深刻的根源:

    1.行业根源——保险业极强的专业性和隐蔽性

    保险业之所以在产品销售上采取个人营销制度,就是因为其经营原理、条款设计带有极强的专业性,一般人很难通过条款就掌握承保事项。也正因为如此,保险代理人为了达到签单目的,容易采取扩大保单功能,提高返还金额来蒙骗客户。另外,由于寿险保单一般都是长期合同,代理人违规承保的业务在短时间内一般很难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觉察,代理人也心存侥幸心理,觉得只要蒙过核保关就高枕无忧了,从而给他们违规承揽业务壮了胆。

    2.制度根源——法律归属含混不清,管理体制不符我国文化

    一是《保险法》对个人代理人的归属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由于法律基础不足,使管理常常出现被动,甚至出现和个人代理人对簿公堂的现象。二是现行的佣金制度对于激励业务人员开拓市场,在短期内增加保费收入,扩大市场份额有较大益处,但从长远来看,这种集中于保险期头几年的佣金制度,极易造成个人代理人为追求短期高额收入,不顾长远利益,诱导保户投保,甚至采取欺骗手段,专门引导客户购买高佣金比率的险种。三是以保费论英雄,以保费收入发放佣金,考核体系不完善,为个人代理人违规承揽业务创造了条件,只要保单签发了,佣金就拿到了,后续工作懒得过问。综上论述,保险人盲目扩招、获取资格的条件过于简单造成了个人代理人数量的剧增,加上由行业根源、制度根源所引发的个人代理人普遍违规展业,使得个人代理人的市场份额大大提升。

    二、应对弊端的相应政策建议

    以上分析得出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国保险市场上存在较为严重的供过于求和有效供给过低的现象,因此本文从保险市场供求关系的角度提出2项对策:

    1.保险人应该加强保险产品创新、以满足消费者不同的需要

    保险产品的差异化策略可以促进我国保险市场的良性发展,具体而言有以下几方面。

    (1)减少保险人对兼业代理人的贿赂现象

    市场中保险产品的高度同质性是产生贿赂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扩大产品间的差异,可以减少贿赂现象,从而有效抑制兼业代理人违规强制保险的行为。

    (2)缓解保险市场上的浮躁之风

    市场中保险产品的高度同质性是产生浮躁之风的重要原因。因此,扩大产品间的差异,可以有效缓保险人盲目扩招个人代理人、以保费论英雄等浮躁行为。

    (3)增加保险经纪人的数量

    随着不同保险产品的大量出现,消费者拥有的选择也越来越多,而为消费者提出相应建议的经纪人也就拥有了更为广阔的生长土壤。保险经纪人数量的增多,又可以为更多的消费者提供相关咨询,降低代理人骗保的成功率。

    2.继续保持保险经纪人的单一组织形式

    我国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比例严重失调,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要限制代理人的过快增长,另一方面要促进经济人数量的增长。《保险法》规定,我国的保险经纪人必须是单位。这一单一的组织形式很大程度遏制了其数量的增长,然而现阶段,却不宜采取保险个人经纪人的形式。在保险交易中,因经济人的过失给投保人带来损失,经纪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对此《保险法》也有相关规定;如果允许保险个人经纪人的存在,则其扮演者通常并不具有雄厚财力,所以无法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参考文献:

    [1]张丹.论保险代理机构的现状与发展.现代经济信息[J].2009(20).

    [2]李奇.浅谈现行保险个人代理人制度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现代经济信息[J].2009年16期.

    [3]谢江军.个人保险代理人市场现状及立法规范——从保护投保人利益角度出发.法制与经济(下旬刊)[J].2009(04).

    [4]黄安妮.专业保险代理人制度发展困境的经济学分析.经济论坛[J].2009.

    [5]黄椿.我国寿险公司个人代理人激励制度研究,金融论衡[J].2009.

    • 范文大全
    • 教案
    • 优秀作文
    • 教师范文
    • 综合阅读
    • 读后感
    • 说说
    代理发表论文可靠吗?我国保险代理业的弊端的对策及分析|保险代理可靠吗》由(写论文网)整理提供,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Copyright © 2019 写论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